8月8日,在全市工业强市建设推进大会上,市委、市政府出台《关于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这是继去年4月《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意见》之后,宁波市促进工业经济创新转型的又一纲领性文件。《若干意见》认真梳理了近年来我市相关政策文件,保留了实施成效明显、广受企业欢迎的政策,并延长执行期限、加大措施力度,还广泛吸收借鉴了先进城市的好做法、好经验、新思路、新举措,不但针对性、可操作性强,而且具有很高的含金量、成色十足。

高端装备制造
建设工业强市,是现阶段宁波经济发展所需,是新一轮城市竞争所需,更是“两美”宁波建设所需,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牢牢抓住不放。我们所要建设的工业强市,是特色产业优势明显、新兴产业**发展的工业强市,是投入产出比高、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强市,是绿色发展、循环发展、低碳发展的工业强市。
———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刘奇
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,工业的地位、作用和工作力度,只能加强、不能削弱。当务之急是要以工业强市建设为主抓手、主载体,全力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,在“决战三季度、冲刺四季度”中打头阵、当先锋,有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“全年红”,为全省发展多做贡献。
———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卢子跃

信息技术
减负
政策点睛
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税收优惠
●困难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将临时下浮
●涉企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,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,一律不得执行
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
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。
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税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,超出国家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地方财政贡献,由辖地政府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加快发展。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,自创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、第4至5年减半征收水利建设基金。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无论采